为加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版权服务功能,完善作品登记制度,逐步实现作品登记工作统一管理的目标,国家版权局于2011年10月2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作品登记申请受理、审查、时限、证书内容、登记表证格式、信息统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记者注意到,在《通知》中赋予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担全国作品登记信息统计、查询及公告等新任务。如何贯彻《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全国作品登记工作将由目前的“诸侯割据”逐步转向“一统天下”,承担好规范作品登记带来的新工作任务?1月31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范继红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如何认识国家版权局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工作的意义?
范继红:版权工作对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过程起着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版权服务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增长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作品登记是版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品登记制度对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保障版权交易安全,促进版权有效运用,平衡处理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文化市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作品登记已经成为版权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年来通过登记实践不断地为完善作品登记制度积累实践经验,也总结了一些相关问题,为国家版权局进行决策提供基础依据。此次国家版权局制定《通知》,重点解决由于长期分散登记出现的登记审查标准不一致,登记证书制作五花八门和登记统一公告难以实施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实践中急需解决而现有作品登记办法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善。《通知》对进一步加大作品登记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登记工作,逐步实现作品登记工作统一管理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按照《通知》要求,中心将承担哪些新的工作任务?中心为此进行了哪些工作准备?
范继红:根据《通知》要求,中心将承担全国作品登记信息统计、查询及公告的新任务。《通知》发布后,中心高度重视,积极传达落实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作品登记工作的指示精神,就《通知》要求的有关工作进行精心计划和全面部署。为此,中心进行了如下工作准备:
●开发建立“全国作品登记信息统计数据库及公告查询”系统。
按照“要完善作品登记信息统计及报送制度,建立作品登记数据库”要求,此次《通知》建立了作品登记信息月度报送统计制度,要求各地按月度统计本地作品登记情况并报送,由中心负责作品登记信息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将在国家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公告,公众可在网站上进行查询。
为落实此项工作,中心已开发建设“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及公告查询”系统,该系统将实现全国各登记机构的登记数据按要求格式统一汇总,形成全国作品登记数据库,该数据库作为国家登记档案信息对外公示,并提供登记信息查询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为国家版权管理机构提供权威的版权登记数据,同时为管理层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中心已完成对系统目标、需求、功能、技术路线的详细规划,目前数据库及查询网站开发已初步完成,正在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进行系统试运行,经系统开发建设规范流程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进一步完善《作品登记规范手册》,建立科学、标准的作品登记规范体系。
为实现作品登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目标,建立科学、标准的作品登记规范体系,为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的登记与查询服务,依据我国现行的与版权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结长期的登记工作实践和经验基础上,中心已编制完成《作品登记规范手册》。根据《通知》要求,中心对其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调整了相关内容,作为指导今后开展作品登记工作的规范依据,并争取为规范全国作品登记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做好与中心已有作品登记信息系统的衔接工作,确保今后的作品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中心作为国家版权公共服务机构,以版权登记为核心,版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中心始终将版权登记作为版权公共服务职能的核心业务和基础性工作,作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一、二期建设项目目前已如期完成。实现了作品登记在线咨询平台、作品登记档案查询信息系统与作品登记档案管理系统三大功能,重点增强了登记基本数据的管理和统计功能,进一步加强对登记信息的数据挖掘和深入分析。中心将登记工作信息化建设中的经验作为建议提供给国家版权局,全力配合《通知》的执行。
此次《通知》中,对作品登记证书的编号、内容、形式都作了新的规定。要求编制全国统一的登记证书编号,对作品登记证书应包括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如必须具有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者姓名或名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权利取得方式、已发表作品的发表日期等事项。按照《通知》要求,中心已做好与已有登记系统的衔接工作,并完成好新的工作任务。
●对登记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版权人才队伍建设。
中心66%的人力资源从事版权登记工作,版权登记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版权登记工作带动和促进了中心各项业务的快速增长。中心根据《通知》要求,按照登记工作规范,进一步培训了作品登记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通知所规范的登记程序、时限要求等开展登记工作。同时建议,适时集中开展全国各登记机构登记工作人员的统一培训,讲解全国作品登记信息统计数据库和查询系统平台的规范使用要求,培训操作流程等,以保证登记统计、查询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我们在工作中感觉到,目前各地版权专业人才不足,建议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建设好版权专业队伍。
记者:按照《通知》要求和中心登记信息统计查询系统建设的情况,各地如何及时报送相关登记数据?
范继红:中心开发建设的全国作品登记信息统计数据库和查询系统,为各地报送登记数据设计了直接填报的工作界面,各地工作人员只要按照填报提示要求将有关数据填写进去并点击提交后,就可以完成登记信息的实时报送。如果登记机构已有各自的登记数据库,可以通过数据转换的方式实时通过中心的统计系统向中心提交。
对于目前部分地区尚未具备联网条件的登记机构,中心已经做好接收各地登记情况电子版的准备,为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与全国各登记机构的联络,进行信息收集、数据整理、数据转换入库、数据分析、查询处理等相关工作。
记者:及时汇集统计各地报送的作品登记信息有何重要性?
范继红:中心及时对各地登记信息进行汇集、统计,同时将中心所完成的各地作品登记数据,共同反映在各地作品登记情况之中,及时报送国家版权局有关数据,可以帮助国家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掌握各地作品登记情况,了解地方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汇集统计,也可以帮助各地通过作品登记情况掌握地方相关产业发展动态,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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