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版权到底有什么关系?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讲,商标是有必要申请版权登记注册的,尤其是与内容相关的商标。具体原因如下: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只代表了商标所有人在商标使用方面会收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与成功注册的商标相关的名称、内容如果涉及到版权的,如果没有进行版权登记,容易被他人非法使用,不方便维权;及时对与商标相关的内容进行版权登记,有利于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对成功注册的商标进行版权登记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的价值。所以说,成功注册商标之后,及时申请版权登记对于自身的知识产权是有好处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申请商标的系图样,一般可以登记为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由于商标申请周期较长,为避免被他人抢注,因此很多人在商标申请前都会进行版权登记来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别人用你的作品进行商标注册,那么我们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建议将商标申请注册后同时进行版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如何区分它们?
第一,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供人们欣赏、学习和阅读的作品,如小说等;商标权保护的是用于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务标记,如海尔等商标。
第二,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商标法》不会保护在同一种或同一类商品上的两个相同的商标。
第三,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商标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有什么冲突点?
版权和商标权冲突如何进行处理
一方面版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做商标使用,则商标权人即获得了依照商标法“使用”该作品来标示其商品来源的权利;版权人原则上不应阻止后者依商标法使用该作品,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商标的进一步利用必须得到原版权人许可。
另一方面,若作品被注册使用在常见的作品载体商品类别上,则版权期满后商标权人极易与其他任何依著作权法使用该作品的人产生冲突。因此对将此类商标作品注册为图书等作品载体商品上使用的应持慎重态度;另外,将无版权的作品做商标,应被推定为是在该作品的第二意义上使用该商标,其使用应适用商标权的有限限制原则,即不能禁止他人为说明自己有权印制的作品载体的内容而在该载体上印制该有代表性的图形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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